交通法规在心中 交通安全在手中
——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交通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为加强学生普法与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交通安全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我校于10月30日上午邀请了交警赤坎大队勤务二中队钟建伟指导员,在学校树人广场为全体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钟建伟指导员讲座的主要内容是:科普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解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钟建伟指导员结合学生出行实际,特别强调步行和骑电动车如何遵守的交通规则。
钟指导员强调:步行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走或者靠道路的右侧通行;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再通过。
钟指导员科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青少年法定骑车年龄。“未满12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岁不能驾驶电动车;未满18岁不能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的安全知识,增强文明交通的法制意识。
钟建伟指导员通过事故警示案例和播放视频等方式讲解了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多发原因,如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路口不让行、不远离大货车等,以详尽的数据、已发的事实和惨痛的教训分析了交通事故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告诫同学们必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将安全与责任放在心中。
钟建伟指导员提醒同学们要深刻吸取警示片中的交通事故教训,长鸣警钟,引以为戒,不断强化严守交规和安全行驶的思想意识,真正做到“交通法规在心中,交通安全在手中”,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孩子的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旺与长远发展。教育孩子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掌握好交通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健康快乐地成长,安全幸福地生活。
撰稿:黄月丽
摄影:陈奕京
编辑:黄璀莹
一审:陈炜杰 陈园泽
二审:何建军
终审:黄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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