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义副主任关于暑期安全的观点文章发表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8月8日)
溺水事件频发,孩子暑期安全如何保障?
7月伊始,中小学生开始进入快乐的暑期生活,这一时期,由于天气逐渐转热,学生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据调查,我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人因溺水死亡,毫不夸张地说,在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事故中,溺水事故已成为“头号杀手”。
【案例回放】
来自5月23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的案例:
1、5月2日,河源市龙川县4名学生私自结伴到黄江水库玩耍,2名学生不慎溺水身亡;
2、5月9日,深圳市光明新区2名儿童(1名小学生,1名幼儿园儿童)在一改建居民楼的电梯槽内溺水身亡;
3、5月10 日,广州市增城3名学生结伴外出游泳,1名学生溺水身亡。
4、5 月11日同一天,惠州市博罗县5 名学生在东江边烧烤时,1名学生不慎落水,其他4名学生在施救过程中均落水,导致5名学生溺水身亡;梅州市五华县4名学生私自结伴外出游泳时溺水身亡;东莞市2 名学生结伴到一建筑工地遗留水坑边玩耍,1人下水游泳溺水,另1人下水施救,导致2人溺水身亡; 更为严重的是,湛江市廉江市多名学生结伴到海边游泳,2名学生溺水身亡。
【案例分析】
暑期前夕,天气开始转热,但还不是最热的时候,学生还受到学校学习的约束,在这样一个时间点,学生溺水身亡案例尚且如触目惊心,真到了暑期,学生完全成了“断线的风筝”,其安全预防的形势之严峻可想而知。以上的案例,再次敲响了学生暑期安全问题的警钟。
就前面几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学生溺水身亡案例中的几个特点:第一,就溺水事故发生地点而言,多发生在农村、集镇;多发生在水库、湖、海边或工地;第二,就溺水事故发生频率而言,发生频率很高,同一天发生多起或相隔没几天就有类似案例发生;第三,就溺水遇难的人群而言,都是少年儿童,而且大多数都是男孩。
表面看,一个个事故都是偶然的,但是透过上面的案例与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造成悲剧频繁发生,笔者认为至少存在家庭、学校、社会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的缺失。
【思考与建议】
炎热的夏季,如何扼住学生溺水这个“头号杀手”,确实保障学生的暑期安全呢?笔者认为:关键是以预防为主。预防之道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学校、社会和家庭在教育与管理上的共同着力来实现。具体而言:
1、学校教育要到位:一方面学校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不能只流于任务与形式,要让学生学会懂得敬畏生命,懂得生命的宝贵与脆弱。另一方面,在课程开设上,学校要教育学生必要的安全自救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开设游泳课,教会学生基本的游泳常识,增强学生在水中自护自救的能力。很多溺水案例都显示,学生除缺乏安全意识之外,不习水性,往往也成为了一个关键的“致命点”。
2、家庭监管要到位:很多案例显示,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是发生溺水事故的又一“致命点”,而家长监管不到位又往往成为事故发生的“推手”。现在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监管,有的把孩子交给老人,有的让孩子独自找伙伴玩,这就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隐患。作为教师,笔者在此呼吁:作为第一监护人,家长一定要切实地担负起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责任,在暑期,要特别关注孩子的言行,做到多教育、严管束,避免或减少悲剧的发生。
3、社会综治要到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高度关注和重视学生暑期的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肩负的社会责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标语、警示牌等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综治等部门要把中小学生的假期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对建筑工地、野外景观以及挖沙坑、水塘等,全面开展安全排查,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堵塞漏洞,加强防范,防止意外的事情发生;对水库、湖、塘、港等处要加强巡查和管理,做到管理到位、责任明确。
6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王玉学副巡视员到湛江督查时指出:“学生溺水政府负总责”。笔者认为,政府负责之根本,就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切实把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资源有机整合在一起,构筑起一张立体的、全覆盖的综合治理三维防护网,才能真正保障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暑期。
【陈洪义,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导处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全国特色教育优秀教师,教育部“国培计划”高中骨干教师,广东省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高中名教师培养对象】
(观点征集电子邮箱:gfsy@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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